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福州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榕人社规〔2022〕6号)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2021年度连江县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派遣类第二期企业名单有连江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7日—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向上述单位发放稳岗返还。
公示电话:0591-26182076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来访接待处: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邮政编码:350500
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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