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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

· 2022-09-20
e51a24fc036240eea4abf1eea99e11d2 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

泉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 三明市科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500]QZZ[CS]2022005 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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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2-1 C1806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按招标文件规定 按招标文件要求 150(人)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 287000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捌万柒仟元整(¥287000.0000)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成交供应商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以获得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为准)

4.2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3 交付条件: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与合同要求完成所有服务。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培训机构要求: (1)、乙方在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账号,上传相关文件原件扫描件:①相关资质证照;②双方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马兰花创业培训150名学员由乙方负责组织报名培训等相关事宜。③甲方要求马兰花创业培训补贴所需的其他材料(包含报送纸质材料)。 (2)、乙方承办的5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举办地点必须在泉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150名学员应为泉州地区学员。 (3)、乙方应承诺不可将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一经发现存在转包等情况,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并解除该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4)、开展教学的马兰花创业培训教室,应至少能满足30人实现移动桌椅呈U型或岛型摆放,教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同时还应配备投影仪、白板、空调、茶歇等符合教学规定的相关设备。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同时配备30台电脑及优质网络资源(不低于100兆带宽独享),以满足培训学员线上模拟教学使用。 5.2培训项目 (1)、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中的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培训。主要针对线下实体创业者进行市场评估、人员组织、企业法律、资金需求、利润计划,企业生存等方面教学研讨。 (2)、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中的网络创业培训。依托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针对网络创业者进行电商平台运营规则、电商平台模拟实操、直播销售等方面教学研计。 5.3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在泉州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过实名制登记的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 5.4培训规范 (1)、培训教材:马兰花创业培训应统一使用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马兰花SYB创业培训和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教材。 (2)、培训师资: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应至少安排2名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从事主讲授课任务。马兰花创业培训主讲教师应参加过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并取得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资格。 (3)、培训方式 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文件(闽就服〔2022〕22号)规定:为加强马兰花创业培训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一律采用7天全线下方式授课。乙方5期共计150人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应全部采用线下方式授课。 (4)、培训学时和培训人数 培训学时: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应至少达到7天(56个学时)。培训人数: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学员不得超过30人。 (5)、考勤管理:培训期间签到,应按照管理平台要求每半天签到签退各一次, 视为该半天培训课时有效,错过签到,下课后24小时内,可上传补签到表,经属地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培训学时。如某个半天培训学员未按时签到签退,该半天做缺勤处理,达到2个半天做未结业处理,当年不得再报名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次年可重新报名。 (6)、培训抽查:乙方在创业培训过程中,须自行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创业培训机构对每期培训全程实施录像,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属地人社部门或甲方可对培训单位开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现场抽查(抽查通知发布形式由甲方确定)。 (7)、考核认定:马兰花SYB创业培训考核认定成果,以当期两位主讲教师均判定《创业计划书》合格,即可视为培训合格;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考核认定成果,以通过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进行理论考试、提交实践成果,撰写店铺规划书,由当期两位主讲教师进行打分或评定,成绩合格者,即可视为培训合格。马兰花SYB创业培训、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两项培训内容,培训学员当年度只可报名参加其中一项,培训合格学员不可再重复报名参训。 (8)、培训资料报送: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结束后,主讲教师需填报《创业培训学员培训活动报告(TOE)》,培训班学员需填报《创业培训学员培训结束评估表》(相关纸质材料上传管理平台)。乙方根据培训合格学员需求,为其组织开展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并填报《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活动报告》,服务对象成功实现创业或者就业, 将相关情况填报至管理平台。 (9)、培训合格后补贴申请:每期培训完成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培训相关纸质材料,并在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上传相应材料。由各县区、市直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初审,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后,经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以实际按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人数给予1913元/人兑付资金补贴,未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不予兑付。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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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马兰花创业培训,成交供应商每期培训完成(以《创业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后按实际成交金额(1913元/人)补贴。

8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0 、违约责任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履行各自合同义务,一方延期履约或者履约不符合合同要求,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违约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甲方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规范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审核,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并解除该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另因乙方提供服务不到位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承介全部赔偿责任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乙方应按照闽人社文〔2021〕5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中的要求认真执行。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甲方: 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 三明市科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 住所: 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一层
单位负责人: 王新雨 单位负责人: 王华锋
委托代理人:
何小明
委托代理人:
赵文泉
联系方法: 0595-28133878 联系方法: 135590811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账号: 账号: 5472 0188 0000 4838 2

签订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厦B栋1003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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