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专项(惠民补贴类)(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残疾人事业专项(惠民补贴类)(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5]01440-2
2.项目名称:残疾人事业专项(惠民补贴类)(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78400元,其中一包预算金额:185850元
5.最高限价:3646000元,其中一包最高限价:185850元
采购需求:
包1(曙光计划孤独症群体辅助性就业融合培训班):预算金额:185,8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培训服务 | 曙光计划孤独症群体辅助性就业融合培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5,850.00 | 185,850.00 |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曙光计划孤独症群体辅助性就业融合培训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曙光计划孤独症群体辅助性就业融合培训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投标培训机构须为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办培训机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培训机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办学许可证;企业培训机构提供办学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10月28日00:00至2023年11月03日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