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富宁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云南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一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山州十四五 阳光家园计划一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比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宁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二、服务费用
2025年承接服务机构为全县250名有康复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含:居家托养和集中托养两类,居家、集中托养人数根据省、州要求和我县实际确定。项目补助总金额37.5万元,补助标准1500元/人/年。
三、服务内容、形式及时间
(一)托养服务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服务内容应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可以选取其中一项或多项。
(二)托养服务形式
1.居家托养服务。即通过第三方承接服务机构,以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2.集中托养服务。即依托富宁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采用24小时集中居住和日间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三)托养服务时间
居家托养服务,每年服务不低于6次;集中托养服务时间不低于1个月。
四、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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