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LG2024HB1002574-2 |
标的名称 | 业州大道32自东向西第1间(原劳动就业局)二次挂牌 |
租赁底价 | 3.9108万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31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11-06 |
出租方名称 | 建始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建始县 |
注册地(住所) | 建始县业州镇奎星楼路28号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2822747658513E |
租赁期限 | 3年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定价依据 | 评估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目前状态 | 使用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按公告中所示金额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本次招租期限为3年,租金分年支付。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建始县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保证金转为第一年租金一部分)及承租方应支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第一年租金和承租方应支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在收到第一年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第一年租金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1)承租方不得对承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2)承租方取得该资产后,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高噪音和高污染类产品制售业,不得从事加工业及危险化学物品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的用途和行业;(3)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且不承担任何装饰装潢补偿,承租方只能搬离自行购买的办公电器、家具和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4)承租方平时所用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结算,一月一结,不得拖欠;(5)合同期间不得转租、转借或出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向出租方交纳2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情形无息退还。 5、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评估公司对本次招租标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7、本项目若成交,承租方应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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