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丰县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23号)文件精神,我县筹集了一批只租不售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现将2024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开抽签分配后,由于政策调整,该批房源性质由先租后售调整为只租不售,根据回访意愿,仅6位中签人自愿承租只租不售房源(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剩余34套房源纳入本次分配:
1.江南春天二期商品房,共7套,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卢家沟巷,单套建筑面积为136.57 ㎡。
2.理想城商品房,共17套,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绕城北线与观音桥消防通道连接处,单套建筑面积131.1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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