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G202409C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乐清市残疾人综合服务楼、乐清市助残服务综合体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付款方式 | 3.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考核结果支付每季度相应费用,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相应费用,其中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开始提供相应服务)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自成交供应商开始投入服务起计,于次季度首月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服务费结算时首先抵扣预付款,预付款扣完后再另行支付。 | 3.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考核结果支付每季度相应费用,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相应费用,其中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开始提供相应服务)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自成交供应商开始投入服务起计,于次季度首月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服务费结算时首先抵扣预付款,预付款扣完后再另行支付。 |
2 |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考核结果支付每季度相应费用,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相应费用,其中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开始提供相应服务)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自成交供应商开始投入服务起计,于次季度首月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服务费结算时首先抵扣预付款,预付款扣完后再另行支付。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考核结果支付每季度相应费用,采购人根据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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