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0.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万元,占 0%。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合同 |
---|---|---|---|---|
1 | 无 | 项目整体预留 | 0.0000 | 无[无] |
部门单位名称:周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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